高性能锂电池基地建设项目(220千伏厦门锂电专用变)(EPC)-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29日 |
高性能锂电池基地建设项目(220千伏厦门锂电专用变)(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性能锂电池基地建设项目(220千伏厦门锂电专用变)(EPC),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厦门新能动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一座220千伏变电站,其中:变电站总用地面积1.1058263公顷,建筑面积3530.862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总高度16.7米。本期及终期规模4台120MVA主变压器;220千伏出线4回,10千伏馈出线64回;同时配套建设站内通信设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工代服务、施工、采购、竣工送电;其它二类费用(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费、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费、工程检测费、材料检测费、白蚁检测费、电力质量检测费、电能质量评估费、规划竣工测绘、消防第三方检测)。
2.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3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3)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二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3.3.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起的前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220kV及以上国内变电站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且满足业绩指标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指标要求的,业绩不计,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投标人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业绩予以认定。
④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9 月 3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 10 月 12 日17时00分持报名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到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0楼30D2)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等附件)或发送介绍信扫描件至我司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图纸 0 元。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10月20日上午09时30分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亿力大厦31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独立保函。
8.3履约担保期限:保函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 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建设招标网(https://www.jszhaobiao.com.cn/)上发布,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控制价通知等),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下载。
10. 联系方式
组织实施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21号,邮编:361000
电话:0592-2266153,传真: /
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fjyzzb@163.com
电话:0592-2399398,传真: /
联系人: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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